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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词与致辞的区别(精选多篇)

时间:2023-10-07 17:44:14
致词与致辞的区别(精选多篇)[此文共10694字]

第一篇:演讲、致词、当众讲话的区别

演讲、致词、当众讲话的区别

致辞是“在举行某种仪式或会议时说勉励、感谢、祝贺、哀悼的话”。演讲是“就某个问题对听众说明事理发表见解”。当众讲话也叫演讲但它尤其强调以听众明白、理解为目的。它们都是在某些场合或集会、会议上发表讲话的形式几乎囊括所有的口头表达。

一、区别

演讲的应用范围较宽泛而致辞多用于某种仪式中其次是目的不同致辞一般是为了迎来送往贺喜、吊表等言辞要符合具体的情境而演讲则更具有说服性、鼓动性从形式上看致辞一般都简明精要而演讲则多是长篇大论。正因为有这样一些区别所以闻一多的《最后一次讲演》不能称为致辞而“元旦致辞”、“新年献辞”之类不能称之为“演讲”。

因为致辞具有“礼仪性”或“仪式化”的特点所以要特别注意措辞得体。开头的“呼语”称“先生”“小姐”与称“同志”不同称“同志”与称“朋友”不同称“来宾”与称“佳宾”不同称“佳宾”与称“贵宾”又有不同等等。在致辞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人物的身份不能偏离说话的对象。措词造句要考虑与具体情境相合情感该热烈的能“热”起来该悲伤的也要有悲伤的表示就是风格的雅、俗、庄、谐也都要适当。

致辞可以看作是演讲的一种特定形式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各种重大的庆典、外交、纪念活动中运用较多常见的种类有贺辞、祝辞、欢迎辞、新年献词、悼词、开幕辞、闭幕辞等。致辞受场合、事件的限制比较大一般不宜太长还要讲求文辞不能过于口语化。当然有些“致辞”超出了某种仪式本身的约 ……此处隐藏10764个字……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让劳动者填写所谓的《辞职申请表》。很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被单位辞退时,以为填写辞职申请表只是履行一种离职手续,须不知道一旦填写这份申请表,在诉诸法律时,将会产生两种与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其一,劳动者将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如果,劳动者在不了解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填写了《辞职申请表》,那么,其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其二,劳动者无法申领失业救济金。劳动者一定不要掉进这个误区。

二、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工作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根据前面所陈述,合同签订后,当时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必须履行合同义务不是绝对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履行,并不是?不得变更和解除?,而是?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就是擅自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自动离职的行为构成违约。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未到期而自动离职,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关于职工辞职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辞职,应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这一法定义务,而是采取自动离职的方式,这样,如果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赔偿因其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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