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近期工作的提示
各乡镇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市、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安排,现就近期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鉴于近期人事变动,请及时调整本地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请于5月20日前报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二、要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发挥县烈士陵园(太湖县革命历史纪念馆)、赵朴初纪念馆、刘邓大军刘家畈会议旧址、北桐(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大石岭农民暴动纪念碑、县博物馆、中共太湖支部旧址及各类纪念设施的正向激励作用,就近就便开展体验教学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树立正确党史观”的要求,做好红色资源发掘和整理工作,加强现场解说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线上线下党史资料信息的统筹审核把关管理,确保红色史料的准确性,防止出现纪念场所职能定位不清晰、历史事件表达不准确、历史人物定位不恰当、历史图片使用不严谨等问题和偏差。各有关单位要对红色党史教育基地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和偏差及时纠正,提升纪念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排查情况报告请于5月20日前报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三、要扎实开展宣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邀请老红军、老战士、烈士后代、青少年、专家学者、志愿者开展面对面宣讲。宣讲要涵盖百年党史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和带领全国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不仅要讲好党史故事,更要通过学党史、悟思想,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要将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九三〇烈士纪念日、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安排好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提前研究谋划,深入挖掘运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蕴含的丰富教育资源,生动开展“节日里的党史教育”,引导人们铭记革命先辈的奋斗牺牲和崇高风范,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五、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各单位前期上报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事项清单,逐一销号办结,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含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成效,已经完成的要上报图片和工作总结至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践活动组。
六、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学习教育情况,将进展情况、创新做法及时上报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简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