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医院中心顺利进行,不断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医院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依据国家《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医德建设要求,修改并制定XX医院工作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医德规范
第一条 根据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基本原则以及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制订医德规范。
第二条 医德是医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院工作人员与病人、医院工作人员与社会以及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尽职 ……此处隐藏1804个字…… style="text-indent: 37px;line-height: 32px">2、对医德医风高尚的个人应予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医德模范工作者、升级、升职,并可以发给奖金和奖品。
3、对医德缺欠的个人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情节严重的不能晋升应聘;对于医德缺欠的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帮助改正。
4、对于医德低劣违反医德规范要求,涉及行政制度、法规、损害病人健康利益,造成医院重大损失,损害医院荣誉的个人,应分情况,由医院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及开除。
第十五条 对违反医德规范要求,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精神文明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医院院务会和党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