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2020年11月6日)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突出审判职能作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审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案件。***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始终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性,深刻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安全。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院党组旗帜鲜明的讲政治,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相关制度,完善对院领导和各庭室长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述责述廉报告,定期向*委和人大汇报材料工作;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中约谈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将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有序开展学习。以“两学一 ……此处隐藏892个字……为防止舆情事件的发生及应对工作做好事先准备;2018年以来,我院委派两名干警到昆明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培训班,为我院引进了较为先进的舆情应对理念。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我院组织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审务办、新闻宣传人员参加全国法院媒体素养培训会,与会人员对三同步原则有了进一步分认识。同时,我院党组每年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同步“原则,研究舆情工作不少于2次。从个人和整体上提升了舆情应对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强,抓干警思想教育不够,工作机制创新不足。
党组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工作表面形式化,对于综合的分析、研判、检查工作的能力不强;抓干警思想宣传引导不够,组织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学习方式比较单一;工作机制创新不足,习惯于上传下达,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过于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方法途径比较单一。
(二)部分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论学习坚持不够,学习主动性不强,结合实际工作不强。
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舆情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够深,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及舆情应对工作是单位的事、是新闻宣传部门的事,只要管好自己,保证自己不犯事、不出事就可以,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参与意识,主动意识和责任意;在意识形态学习中以干代学, 以忙挤学现象, 不能持之以恒;少数干警因为工作繁忙,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对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为应付检查而学习,学习主动性不高;我院开通微信公众号,建立了微信群,但是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官方网站用来传播意识形态工作及审判执行工作,不能满足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