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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20 00:32:45
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此文共4591字]

一、集中整治时间及范围

2019年上半年,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中开展集中整治。

二、集中整治重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进行传达;只做表面功夫、只图过关了事;落实工作形式化、表面化、口号化、“一刀切”。除上级规定外擅自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缺少大局意识,把各科(室)、校(园)及中心利益摆在首位,对上级部署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阳奉阴违。

3.教育政绩观不正确,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拔苗助长,成绩第一,单纯用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力,解决义务教育“择校热”力度不够。

4.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缺乏担当、互相推诿,牵头科(室)抓总意识不强,协办科(室)主动作为不足。机关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拒落实受局党组工作安排部署。

(二)在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方面突出问题

5.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缺乏创新意识,存在“随大流、一般化、过得去”等“懒散拖"问题。

6.履职履责不到位,上推下卸责任,未履行职能职责,滥用属地管理,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层层转嫁给下 ……此处隐藏3711个字……校(园)、中心

17.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推进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治理,认真落实《崇州市治理“微腐败”实施细则》,紧紧围绕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反思剖析、回访督改、反馈促建等重要环节,强力惩治“微腐败”,抓好扫黑除恶同“拍蝇”结合,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治理“微腐败”范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党办、人事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校(园)、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科(室)、校(园)中心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阶段性任务与长期目标有机统一起来,坚决打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攻坚战持久战,为崇州市打造“五个样板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田园城市贡献教育力量。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科(室)、校(园)及中心要认真对照文件中提出的5个方面18类问题表现,认真摸排,精准查找本科(室)、本校(园)、本中心、本人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找准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内容空泛、措施不具体的,要坚决要求重新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于4月底之前整改完成。

(三)完善制度机制。各科(室)、校(园)、中心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强化立规执纪,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从根本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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