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棚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定边县盐场堡镇铭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
现就公司与 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温棚承包合同》(以下称原合同)有关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条款:
一、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真实有效。
二、双方就权利义务新增新的内容如下:
1、承包期限到期后,乙方应按期将承包大棚移交给甲方,若还有未上市作物在棚中,甲方不做延期处理,一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任意处置,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期间大棚出现垮塌、损坏等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保证承包种植期限内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或限制性使用农药,一经发现使用,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因违反前述保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政策等相关规定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包使用大棚期间,保证其生产种植及使用行为符合相关种植要求及甲方的生产经营范围规范标准。若有使用不合格肥料等方式损害土地、违反相关规定、破坏大棚、违反有机产品相关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4、乙方在承包、生产期间,保证生产经营过程及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有机产品标准,保证生产经营过程及成果符合相关农业部门检测标准。若因乙方违反前述内容,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前期所交质保金在合同到期之日,经公司验收正常合格棚后,全额退还给乙方,若有棚(电机、卷帘机等设施)未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维修至正常,未修复正常的甲方根据实际损失从押金里扣除,不足资金乙方需全额补缴。
6、其他约定:
三、本协议条款系对《温棚承包合同》的补充,与《温棚承包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