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学开学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年秋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上,我校严格执行了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试行方案》。
规范教育收费是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学校的收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十分强,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十分关注的工作。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专款专用,亮照收费。
近几年来,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夕在校公示栏中公布收费公示表。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一列出,提高收费透明度,使家长明明白白交费。有一些项目说明以自愿为原则(保险),不强制收费。收费中,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每学期学生的代管费都公布开支帐目,多退少不补。并发告家长书,得到家长的认可,由家长签字后进行清退工作,给家长一个明白。在使用收据方面,向学生收取的杂费、代管费等均使用市财政局印发的票据,教师在开具收据时,严格按要求填写各栏内容,极力做到填写的收据正确无误。学生的收费联系卡由家长亲自签名认可。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教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杂费为每生每学年1-2年级:130元;3-6年级:180元。课本费为每生每学年一年级:56元;二年级:59元;三年级:84元;四年级:103元 ……此处隐藏4394个字……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
2014、12、20